廣東順德法院正在審理的“伴伴”涉賭案引發廣泛關注。
2023年4月,國內知名語音直播平臺“伴伴”的母公司——常相伴(武漢)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常相伴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25人,被廣東順德警方刑拘,案件自2024年4月起經歷五次庭審,至今尚未宣判。2025年1月17日,順德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延長審限三個月。
案件焦點之一,是警方將該公司及關聯企業的3億多元資金劃轉至公安賬戶的合法性。根據庭審信息,偵查期間,順德公安要求被拘留的財務人員使用銀行U盾,將相關公司銀行賬戶上的資金轉入公安賬戶,甚至要求贖回未到期的銀行存單,股東的個人資金也被轉走。
這一做法引發爭議,公安部相關規定明確禁止公安機關以劃轉、轉賬等方式變相扣押涉案資金。但在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以嫌疑人“認罪認罰”“自愿上繳違法所得”為由,將涉案資金轉入公安賬號的情況并非罕見。如何處理“伴伴案”中被轉走的“涉案資金”,或將成為此類案件的一個風向標。
3億“涉案資金”被轉走
常相伴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在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迅速崛起的高新技術民營企業,2021年、2022年連續兩年入選中國互聯網成長型企業前20強。出事前,“伴伴”平臺是國內語音房的頭部平臺,總注冊用戶量1億左右。
2023年4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分局以伴伴APP涉嫌開設賭場為由,跨省至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的常相伴公司,刑事拘留該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25人。庭審信息顯示,順德公安扣押了常相伴公司及其相關公司共36家企業的全部銀行U盾、部分公章,并刑事拘留了擁有36家企業財務權限的8名財務人員,其中1人僅入職5天。
常相伴公司提供的一份《對順德區公安分局劃扣財產的情況說明》(下稱《情況說明》)稱,此后的一個月內,佛山市公安局順德區分局強制要求被拘留的財務人員使用銀行U盾,將常相伴公司及其有關的35家公司銀行賬戶上的絕大部分流動資金轉入順德公安分局的銀行賬戶,并要求被拘留的財務人員提前贖回三家公司的未到期銀行大額存單,包括常相伴公司的2000萬元、另外兩家公司的5000萬元4000萬元;解押并提取常相伴公司在平安銀行的大額存單4448.973892萬元和中信銀行的5515.708035萬元。
庭審記錄顯示,由于每日轉賬有限額,順德公安要求財務人員現場提高轉賬限額。由于被羈押的股東沒帶身份證,公安要求其家屬郵寄身份證,帶著身份證從看守所離開到銀行辦理業務。庭審記錄還顯示,有被羈押人員手機欠費無法完成轉賬,順德公安還為其欠費的手機進行充值。
這份轉賬清單顯示,從這些公司賬戶中轉入順德公安賬戶的資金合計285739673.4元。此外,常相伴公司股東馮威和魏瑞東的合計2000萬個人資金,也被轉走?!肚闆r說明》稱,由于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扣押了36家企業的銀行U盾,可能存在部分轉賬記錄無法查詢,未列入統計的情況。
部分被順德公安要求轉走的資金明細。數據來源:常相伴公司
公安機關轉走“涉案資金”是否有法律依據?2012年由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37條要求:“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資金,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證券,以及股權、保單權益和其他投資權益等財產,并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痹撘幎◤娬{,“對于前款規定的財產,不得劃轉、轉賬或者以其他方式變相扣押。”
2020年,公安部《關于進一步依法嚴格規范開展辦案協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對于涉案人員、企業金融賬戶內的財產,只能依法采取凍結措施,嚴禁以劃轉、轉賬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變相扣押。對于違法扣押的賬戶內財產,公安機關應當按原渠道退回;上級公安機關發現下級公安機關違法扣押的,應當責令其按原渠道退回。對于經審核確系涉案財產的,可以依法采取凍結措施?!?/p>
界面新聞聯系順德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了解該案資金被劃走的有關情況,一位工作人員請示后回復,刑偵大隊無法作答,需由“正確部門”做出回復。隨后,該局指揮中心記錄下問題,并表示會轉給該局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后再做出答復。截至發稿其暫無回復。
直接轉走涉案資金嚴重違法
界面新聞注意到,在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時,將“涉案資金”轉入公安機關或其他“指定賬戶”的情況,并非個案。
2022年11月,湖南高院發布的一批參考性案例顯示,2007年5月18日,某區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為由對北京比特時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曲鐵良立案偵查,5月30日,某區公安局扣押比特公司電腦主機4臺、服務器6臺、筆記本電腦1臺、銀行卡12張及帳本、會議記錄本等。5月31日,責令比特公司匯款27.32萬元至某區公安局賬戶暫扣。
盡管后續證明該公司無罪,但公安機關拖延9年才返還扣押資金,并拒絕賠償經營損失。曲鐵良申請國家賠償,法院最終支持了部分訴求。
一位銀行業人士告訴界面新聞,公安機關如果需要凍結某個賬戶,只要提供協查函等手續,實地或線上均可辦理,程序并不復雜。即便涉及的公司和賬戶較多,也可以很快辦理。她不明白為何警方要將涉案資金直接轉入公安賬戶。
一位公安機關負責督察工作的民警介紹,如果嫌疑人想進行退贓,并辦理取保候審,公安可以要求嫌疑人將款項轉到公安機關的指定賬戶,除此之外,涉案資金只能按程序凍結,不能轉到公安機關賬戶。他說,偵查階段強制要求將涉案資金轉入公安賬戶,容易引發“暗箱操作”。
事實上,公安部也注意到這一現象。由公安部副部長孫茂利主編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釋義與實務指南》中,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37條的條文釋義提到,“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公安機關違規劃轉資金,或者以涉案企業‘認罪認罰’‘自愿上繳違法所得’等為說辭,違規要求涉案人員、企業以轉賬等方式將金融資產轉移至公安機關或其本級財政部門開立的賬戶,對賬戶內的資產進行變相扣押,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應當嚴格禁止、嚴肅追責?!?/p>
近年來,趨利性執法日益受到關注,公安機關要求直接劃走涉案資金的現象更凸顯了這一問題的嚴峻性。
據最高檢數據,2024年1月至11月,最高檢對收集到的1500余條趨利性執法線索逐條分析研判,將核查篩選出的31件重點案件,分四批交相關省級檢察院辦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已辦結21件,另有2個案件取得重要實質性進展?!?/p>
2025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做客“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 最高檢廳長訪談時強調,2025年全國檢察機關將緊盯違法“查扣凍”企業財產、違法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等問題,進一步加大對趨利性執法問題的整治力度。最高檢正在研究起草進一步規范辦理跨區域涉企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為整治趨利性執法提供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