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提振消費的行動提升到新的高度,相信將對我國國計民生帶來重大積極影響。
從經濟學上看,投資、消費、出口是推動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但隨著我國經濟已發展到一定水平,投資的邊際回報率已明顯下滑,一些投資甚至陷入低水平重復建設爭議,其對經濟增長的推動力已較前些年有所減弱;出口方面,由于近年國際局勢變化,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我國出口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受阻。
在上述變局之下,消費自然也就成為我國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發力方向,而提振消費本身就能最大限度滿足居民需求,對于改善民生大有裨益。
《方案》涉及促進居民增收、消費能力保障、服務消費提質、大宗消費更新升級、消費環境改善、限制措施清理優化、完善支持政策等多個方面,涵蓋普通消費品市場、房地產市場、股票市場等多個市場,覆蓋面廣泛且細致,力度也非常大,而且各地、各部門提振消費的相關細化方案也在逐步落地中,相信多措并舉之下,將能解決一些長期存在的消費痛點和一些群眾的后顧之憂。
比如《方案》提出“推動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有望解決以往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方面的一些困擾,減少其基于預防養老、預防醫療而不愿消費的顧慮;又如“支持繳存人在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同時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大幅減輕了一些居民購房時為了湊齊首付而面臨的資金壓力。
筆者認為,在提振消費方面,我們的目標應該是沒有止境,因為這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提升民眾幸福感。經濟發展的成果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具體的每一人身上,滿足消費需求就是實現這種目標的重要形式。
另外,對于一切有利于提振消費的方式和方法,筆者認為,或仍需保持開放的態度,以盡可能查漏補缺,最大限度發揮提振消費的經濟和社會效用。
比如,近些年來,社會上一直激蕩著關于是否可以采取全民派錢的方式來提振消費的爭論,筆者認為這樣的探討亦未嘗不可,是否可行則需要仔細測算和考證。這里不妨做個大膽假設,若采取全民派錢方式,假如每人一次性派發1000元現金或現金券,并按照約14億人口進行普惠性派發,將需要合計耗資1.4萬億元,同時為了達到提振社會整體消費的效果,可以考慮以現金券形式發放,同時規定一年內有效期等。實際上,現在各地商務局等部門已經在陸續發放各類消費券,具體效果已經積累了比較充實的數據。如果考證的結果是,上述類似的措施政府財力可以負擔,并且對通脹的沖擊有限,相關嘗試或可納入考慮范圍。此外,還有人建議,階段性梯次提高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也有利于提升居民的消費意愿,提振消費能力。
筆者認為,扎實推進各項提振消費的政策措施,對于遏制近年來一些地方將資金投入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也有一定好處。當然,在大力提振消費的同時,投資和出口的作用依然不容忽視,對于一些重要設備和關鍵技術的投資與更新,以及盡可能開拓更多的出口市場,相關工作仍需大力支持,并穩步一體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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